? 近日,濟南市政府印發了《濟南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濟南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進入全面推進階段。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依法開展的重大國情調查。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每10年開展1次。根據國家、省部署,濟南于2007年至2009年順利完成了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為環境保護政策、規劃的制定提供了重要數據支撐。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2018年全面開展入戶調查和數據采集,2019年完成普查成果的總結發布。普查對象為濟南范圍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和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普查主要內容:工業污染源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和綜合利用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等情況;農業污染源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生產活動等情況;生活污染源包括生活源鍋爐基本情況、能源消耗、污染治理情況,城鄉居民能源使用、用水排水等情況;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包括集中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和污水的單位運行情況;移動源包括各類移動源保有量及產排污相關信息等情況。
所有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各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按照要求填報污染源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遲報、虛報、瞞報和拒報普查數據,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突出了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通過普查摸清濟南當前不同行業、領域污染源總體分布和排放基本情況及動態變化信息,建立完善污染源數據信息庫,有利于正確判斷環境形勢,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提供依據,有針對性的制定改善環境質量措施。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