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華祥 報道
半島都市報3月22日訊 3月21日下午,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民警在青威路與煙青路口查糾違法行為。21日15時許,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稽查布控系統提示一輛懸掛魯DB138B號的白色別克轎車正沿青威路由東向西行駛,顯示該車輛逾期未年審。
民警立即對該駕駛員截停進行檢查,要求駕駛員胡某某(即墨區人,男,37歲)出示有效證件時,胡某某稱放在家里忘記帶了,民警又問其姓名,胡某某很鎮定地謊稱叫胡亮,經上網查詢,顯示該身份信息不符。民警又通過指揮中心查詢魯DB138B車輛信息,卻是一輛灰色現代轎車。
在事實如此清楚下,胡某某還是拒不配合工作。于是執勤民警對車輛進行全面的檢查,從車的后備廂內一角落里搜出兩面魯B58DJ7號的牌照,經查詢,該號牌就是查扣的這輛白色別克轎車的牌照,接著執勤民警又從駕駛室內找到了胡某某的駕駛證和該車輛的行駛證,胡某某最終承認了自己挪用號牌的違法行為。
據胡某某供述,自己平時開車不太注意經常有違法行為,已經累計達30多分了。挪用原來的車牌就是為了躲避“電子警察”和測速探頭的抓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將車輛暫扣,胡某某因挪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的嚴厲處罰。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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