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 記者17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下發《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共同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
根據這份通知,各級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參與房屋司法拍賣。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通知提出,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在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涉及不動產產權變化的不動產登記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給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同時,要建立健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信息互通共享機制。
據悉,為加強網絡執行查詢不動產聯動機制建設,提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效率,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各級人民法院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大力推進“點對總”不動產網絡執行查詢。目前,北京、天津、石家莊等45個直轄市、省會城市、沿海城市、重點旅游城市已經上線“點對總”不動產查詢功能。2017年,全國法院使用網絡查控系統共查詢到被執行人房產26.8萬套。
■相關新聞 山東出臺新規,考試作弊學術造假將被記失信
據新華社濟南3月17日電 山東省政府日前出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新規,對信用狀況不良的自然人、法人等實施限制申請財政資金等懲戒。根據新規,在重大考試中作弊、在學術研究及職稱評定等工作中弄虛作假等行為,將被記入失信信息。
據了解,山東省規定的自然人失信信息包括稅款欠繳信息、參加國家或者本省組織的統一考試作弊信息、在學術研究及職稱評定等工作中弄虛作假信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經營人員通過注銷工商登記逃避行政處罰信息等。這些信息將通過社會公開、授權查詢、政務共享等方式披露,披露期限為5年。
在同等條件下,對信用狀況良好的自然人,山東省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將在法定權限范圍內給予激勵。例如,在實施行政許可中優先辦理、簡化程序,在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等方面列為優先選擇對象,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采取信用加分。
而對信用狀況不良的自然人,山東省行政機關、公共機構可以依法采取懲戒措施,包括在行政監管中列為重點核查對象,取消已經享受的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等行政便利措施,限制申請財政資金或者政策支持等。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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