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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17日15時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環保部部長李干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法制日報、法制網、法制客戶端記者:我的問題是關于新環保法實施的。新環保法實施已經有三年時間,當初修法的時候引入了“按日計罰、移送拘留、公益訴訟”等具體規定在實際工作中發揮了顯著作用,請李部長介紹一下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環保事業取得了哪些進展,還存在哪些問題,未來將如何進一步推進工作,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新貢獻?謝謝。
李干杰:新環保法是201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2015年1月1號開始實施,到現在為止是三年多一點的時間。這部號稱歷史上最嚴的環保法,三年多的實踐證明,確實是不虛此名,確實是最嚴的環保法,確實是長出了“牙齒”,實施效果還是很不錯的。我們從前年開始,2016年、2017年分別請了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新環保法實施情況做了第三方獨立評估,結論基本上是一致的,認為這部法執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產生的影響都是環保歷史上最好的。具體體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執法力度不斷加大。新環保法出臺,這幾年執法手段、執法規定有了很多的增加,包括您剛才提到的“按日計罰,停產限產,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等,也支撐了我們執法工作,支撐了執法力度的加強。2017年相比2014年,全國查處的違法案件,2017年有23.3萬件,相比2014年增加了180%,去年罰款是115.8億元,相比2014年增加了265%。大家從這個數字上能夠看出來我們執法的力度今非昔比,大大增強。
第二,執法手段不斷豐富。一方面我們行政手段更加多樣,包括督企、督政,督企有強化督查、巡查,督政包括環保督察、專項督查,還有約談、限批、通報、掛牌督辦這些手段,這是在行政手段方面。在司法手段運用方面,也是更加順暢。我們充分運用刑事民事等多種司法手段,執法更有成效,在這個過程中,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給予了很大支持。我們移送公安部門的案件,2017年有兩類,一是行政拘留,一是涉嫌環境污染犯罪,分別有8600多件和2700多件,比2016年第一類基本上是翻了番,增加了112.9%,第二類增加了35%。另外,2017年還支持相關公益組織,提起了五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從這個形式上來說,我們的手段確實是不斷豐富的。
第三,執法方式不斷創新。在執法過程中間,我們廣泛應用一些技術手段,包括遙感、在線監控、大數據分析等,來支撐開展執法活動。在京津冀“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中,我們還實施了熱點網格技術支撐,所謂熱點網格就是把區域劃成3×3公里的網格,在這些網格里設置一些監測設備,一旦網格里污染有異常增高,我們立即就派人去進行監督執法。所以從執法方式上,我們廣泛采用的這些新手段,也有了很大的增強。
第四,公眾參與程度不斷提升。公眾參與對做好環境執法、做好環境保護來講是至關重要的,這幾年進步很大,2017年環保部通過電話、微信、網絡接到的舉報就有17萬件,比去年是翻了番,是2014年的3.5倍。過去只有幾萬件,3萬多件、3.8萬件,去年達到17萬件,可見公眾的參與,一個是積極性大幅提高,另外一個也確實是有了渠道,基本上我們接到的這些舉報都是有一算一,都要責成當地進行處理,有些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都是一盯到底。比如“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中,去年秋冬季以來所有涉氣的舉報,第一我們完全向社會公開,第二交辦下去的大致有13000件,我們都緊盯不放,不解決問題我們就不松手。
第五,執法成效不斷顯現。更多的就不說了,大家從環境質量的改善上就能夠看得出來,在企業守法的一些效果上也能夠顯示出來。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新環保法實施短短的三年,確實是效果很明顯,也相信將來它會發揮更大的效果。當然我們也看到,在這里面也有一些問題,反映出一些企業的守法意識還不夠強,超標排放的問題還存在,甚至在一些地方還很突出。另外,從政府的角度來講,有些責任也沒有完全落實到位。
回過頭來說,只要我們企業是守法運行,都是達標排放的,我們的各地政府承諾的事、計劃的事都是落實到位的,那么我們今天的環境質量就應該比現在的實際狀況要好很大一塊。從這個意義來講,我們未來的空間還很大,未來要做的事還很多,未來我們一定會按照嚴格執法、規范執法、精準執法和文明執法的要求,進一步把新環境保護法落實好,也把其他的法律落實好。過去這五年,環保領域法律的制修訂力度很大,我們有很多法律,比如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評法都進行了修訂,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在制定,還有新的法律出臺,像環境保護稅法,核安全法,這些新的法律修訂也好、制定也好,都充分反映了總書記的新思想、中央的新要求,也結合了新時代的特點。所以我們要把這些法律執行好,讓法律成為環境質量改善的有力支撐。謝謝!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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