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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亞洲 有媒體通過梳理,列舉出了近年來常見的侵權新現象,比如共享單車押金難退;“網紅店”真假難辨;二手車電商“品控”脫節;網絡預付消費“辦卡容易跑路更易”等。(3月15日中新網) 之所以說這些是“侵權新現象”,是將它們與此前互聯網經濟尚不夠發達時消費領域的侵權現象相對比,然后得出的結論。從具體內容來看,這些新現象因為網絡元素,往往是虛擬且隱蔽的,而在此前,不能說完全沒有,至少不如現在這般明顯。客觀來說,互聯網經濟帶來太多便利,其利與弊是不對等的,但是,這些侵權新現象的出現,確實已經影響了人們的消費體驗,也在某種程度上抹黑了互聯網經濟。
有的問題也已經不容忽視,比如3月14日,廣東省消委會發布的《2017年度廣東互聯網服務消費投訴專題分析報告》顯示,在互聯網服務投訴中,合同類投訴以更高的倍率增長。2017年,互聯網合同類投訴共135985件,同比增長44.6倍。這樣的數據無疑是驚人的。
面對這些侵權新現象,顯然不能僅僅以“硬幣有兩面”為由,來寬容互聯網經濟帶來的弊病。雖然,面對新生事物,在很多時候會手足無措,但如果仔細打量這些所謂的新現象,其實它們有的并不新。無論是押金難退、真假難辨、品控脫節,還是辦卡容易跑路更易,它所直陳的依然是實體經濟中存在的誠信缺失、假冒偽劣等質量問題。
互聯網經濟與實體經濟一樣,遵循著相同的市場交易規律,其本質特征依然是信用經濟。因此,這也同實體經濟一樣,存在著市場失靈的情形,比如無序競爭,比如欺詐等。一個基本的常識是,公權力的有形之手能對市場無形之手的失靈進行糾偏。建立在這番認知基礎上,再來談對侵權新現象的應對,便不會“手足無措”。
“舊”的消費陷阱,無不揭示出這樣的幾個問題:一是規范建設缺失;二是違法成本過低;三是相關監管乏力。那么,面對這些侵權新現象,同樣可以找到這些問題的影子。比如相較于互聯網經濟的迅猛發展,相關制度建設是明顯滯后的,此外,由于它的虛擬和隱蔽性,在監管方面更是存在漏洞。
當然,我們也應該看到相關部門的努力。隨著《廣告法》的修訂,針對互聯網經濟形態的制度約束,已經越來越多;在去年的3月15日,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也正式上線。希望相關部門能進一步創新治理方式,同時,互聯網經濟實體的也要不懈努力,多措并舉,才能從根本上遏制侵權新現象的不斷出現。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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