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山東交警”微信公眾號消息:車輛在半路上拋錨?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損壞不能移動?……遇到緊急情況不得不停車等待救援的時候,相信絕大多數司機都知道要按下雙閃燈警示后方車輛,以避免二次事故。還有不少有經驗的司機會第一反應拿出三角警示牌,可是你們真的知道三角警示牌的正確使用方式么?如果不正確使用可是完全起不到效果的。
誤區一:擺太近
很多司機在緊急臨時停車時,將三角警示牌放在車后不到10米的地方……
正確擺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在常規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將三角警示牌設置在車后50米至100米處;而在高速公路上,則要在車后150米外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若遇上雨霧天氣,需將擺放距離提升到200米。
誤區二:擺太偏
還有司機把車停在緊急通道或路邊后,將三角警示牌放在隔壁車道。
正確擺法:要將三角警示牌擺放至車輛所停放的車道中間。
誤區三:擺不到位
在彎道發生事故時,三角警示牌如果還是放置在車輛正后方一定距離是不夠的。因為在彎道上的車輛如果不通過路邊設立的“凸面鏡”就無法觀察到前面彎道的情況。
正確擺法:在彎道出現事故時要將三角警示牌擺放至這個彎道的入口處,以便讓后方車輛提前得知前方彎道有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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