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7日,青島市環保局即墨分局聯合區財政局出臺《即墨區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試行)》。該方案將以部分鎮街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兩項污染物平均濃度達標改善情況為考核指標,實行月度考核,每季度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空氣質量改善得力的鎮街將領獎,反之將挨罰。
據了解,《方案》按照將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和誰改善、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考核內容主要是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季度平均濃度達標改善情況,PM2.5、PM10兩類污染物考核權重分別為70%、30% ,考核范圍為通濟街道、環秀街道、通濟新區、龍山街道、龍泉街道、北安街道、潮海街道。實行月度考核,每季度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
為了更大程度地激勵各鎮街改善空氣質量的積極性,根據每季度考核得分排名情況,對鎮(街)進行獎罰。每季度考核排名在前兩名的鎮(街),區財政依次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生態補償資金獎勵;每季度考核排名第六、第七名的鎮(街),需依次向區財政繳納10萬元、15萬元生態補償資金。同時,全年PM2.5、PM10兩類污染物均值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的,區財政額外給予30萬元生態補償資金獎勵,年終一并結算。
城市信報記者 宮巖 通訊員 宋爽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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