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2月23日消息 春節期間青島市共銷售煙花爆竹40余萬箱,價值4095萬元。據介紹,初一到初三三天以及十五是市區內規定的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未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穩定。
截至2月22日(正月初七),青島市春節期間共銷售煙花爆竹40.7606萬箱,價值4095萬元。
市安全監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門落實全市煙花爆竹聯席會議精神,春節前夕組織聯合執法隊伍,對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等市區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安全情況進行了不定時督導檢查,共隨機抽查煙花爆竹零售攤位、禁止燃放場所98個(處),及時指導攤主按規范標準備貨、銷售煙花爆竹,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宣傳燃放安全知識,消除煙花爆竹安全隱患。
春節假期,市安全監管局每日由一名局級領導帶隊,對七區煙花爆竹零售、高危行業企業生產安全等情況進行了督查和走訪,及時發現和督促糾正了一批問題。
22日上班第一天,市安全監管局會同市公安局對市南區、嶗山區門市開業燃放情況進行檢查,制止了部分違規燃放行為。
記者 宮昌樂 通訊員 朱有祥
[編輯: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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