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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2月22日消息 日前,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春節期間,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出動警力13447人次,出動警車3100輛次,設置執勤崗位2120處次,全面啟動了27處交警執法站,強化對“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的路檢路查,定期巡查、維修、調整交通設施180余處,檢查過往車輛40162輛,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7820起,其中查處酒駕213起,醉駕33起,渣土車交通違法70起,三輪車違法98起,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457起,同時啟動農村道路交通勸導站258處,組織交通安全協管員3600余人次,提醒勸阻交通違規行為1.1萬余起,對排查出的130余起隱患問題,以書面形式向有關部門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消除了一批安全隱患。截至發稿,全市春節假期未發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了全市節日期間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
案例一:擔心妻子車技不好醉酒開車被拘留 案例一
2018年2月18日晚20時許,交警濰萊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轄區平度南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突然發現一輛車號為魯PXJ982的灰色馬自達牌小轎車企圖加速駛離,但因前后都有車輛所以沒能成功,被民警成功控制。當民警剛剛打開車窗,便聞到了一股濃重的酒氣,隨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的結果顯示為153mg/100ml,遠遠超過了醉駕標準。據駕駛員梅某某介紹,當天晚上陪妻子以及自己的兩個孩子回娘家,一時高興便多喝了幾杯,又不放心自己妻子的“車技”,所以自己親自“上馬”,誰知,這一開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案例二:酒駕被查現場給民警塞錢求照顧 2月18日晚20時許,濰萊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平度南收費站進行夜查,當檢查到一輛車號為魯BGG909的黑色小轎車時,駕駛員張某某稱自己的駕駛證放在后備箱,一下車民警便聞到了身上的酒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后,檢測結果達到了63mg/100ml,駕駛員張某某隨即往現場執勤民警的口袋里硬給塞錢,希望執勤民警放他一馬。執勤民警當場嚴詞拒絕,并對張某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經了解,駕駛員張某某中午回老丈人家喝了點酒,以為晚上酒醒了,而且以為大過年的不會有警察查車了,就心存僥幸酒后駕車上路,結果剛下高速就被抓了個正著。當晚,交警濰萊高速公路大隊共查獲酒駕11名,醉駕1名。
案例三:經不住勸的女婿醉駕被查面臨刑罰 案例三
2月18日,青平高速交警組織集中夜查酒駕行動,二中隊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費站設點查車。22時左右,一輛車號為魯BG8***的銀灰色面包車駛入查車點,在檢查過程中,駕駛員孫某某稱未帶駕駛證、行駛證,在進一步檢查中發現,該駕駛員說話中帶有酒味,可能飲酒了,經呼吸酒精檢測,結果為12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隨即帶其駕駛員到即墨中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駕駛員孫某某承認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事實。正月初三,自己開車拉著老婆孩子去平度的老丈人家拜年,本來自己酒量不行,不能喝酒,但經不住家人勸說,加之過年回丈人家,中午喝了少許的紅酒,在晚飯時又喝了3瓶左右的啤酒,稍微休息了一段時間,感覺自己沒問題,就開著車回即墨的家。本以為大過年的,高速路上車少,又沒有交警查車,自己抱有僥幸心理,不會出問題,沒想到還未出收費站就被交警查扣了。在警車駛往醫院的途中,孫某某給自己的老婆打了電話,讓其叫醒在車上熟睡的孩子,打個車自己回家,既然自己醉酒駕駛被查,只能認了,接受處罰。當駕駛員孫某某得知,按照法律規定將受到吊銷駕駛證,判處6個月以下拘役,并處5萬元以下罰金的時候,愣住了,沒想到自己一時貪杯將受到如此嚴厲的處罰,后悔不已,不僅自己受處罰,老婆孩子也受連累。
案例四:雞尾酒當飲料,駕車上高速被查 2月18日下午16時30分,青平高速大隊五中隊根據大隊部署在龍青高速萊西東執法站執勤,五中隊指導員韓海臻帶領中隊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檢查并叮囑其安全駕駛注意事項。在對一輛車牌號為魯B389VB的駕駛員詢問檢查時,敏銳的民警發現其駕駛員神色慌張,說話談吐不敢直視民警,發現這可疑情況,民警立即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經測試酒精含量為2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此時駕駛員一臉茫然,連忙解釋真沒有喝酒,就喝了一瓶帶有酒精的飲料,經民警詳細了解,駕駛員稱自己的小舅子從國外帶回了一瓶進口的雞尾酒,自己還反復看了一下酒精度,酒精度才五度左右,感覺不可能造成飲酒后駕車的嚴重后果,席間就陪家人喝了幾杯。沒想到達到酒駕標準,駕駛員對自己行為懊悔不已,民警隨即對該駕駛員依法進行處罰。
青平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雞尾酒屬于一種混合飲品,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酒或飲料、果汁、汽水混合而成,此類產品艷麗的外包裝以及特殊的口感使得很多人產生了誤解,以為只是單純的飲料,殊不知其酒精含量也不小。因此,廣大駕駛人在食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后,切勿開車上路。
案例五:高速口把關擒獲酒司機,一抓還就倆 2月16日下午,青島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隊四中隊民警在沈海高速膠州收費站外執勤時接連查獲了兩名酒司機。民警依法對倆酒鬼進行了嚴厲的處罰。
案例五
16時許,一輛魯L牌照的小客車在準備進入收費站時,被正在執勤的高速民警予以攔截檢查,在與駕駛員張某交談中,民警發現張某身上有著濃重的酒味后,遂即將其帶至執法站進行酒精測試,結果在吹了三、四次后,最終確認為32mg/100ml,已達到酒后駕車的標準。
經了解得知,小客車司機張某當天去親友家拜年問好,在中午吃飯時順便小酌了幾杯啤酒,本以為大年初一交警不會上班,張某便冒險駕車返回,誰知車子剛從匝道口拐進收費站外,正好被仍在堅守崗位的執勤民警一舉查獲。
就在民警對駕駛員張某開具處罰憑證的時候,另外一輛面包車車主張某某拉載著母親和妻子在過收費站時,因車內酒味濃重也被民警查獲,在經過酒精測試儀檢測后,儀器上標準為55mg/100ml,屬于飲酒駕車。而這次,車主張某某解釋稱自己平時不怎么喝酒,在昨夜過年時心里高興便多喝了幾杯,誰知在經過十幾個小時后還是被檢測出體內含有酒精成分。
雖然兩位駕駛員對于自己酒后駕車的原因各有自己的說法,但由于倆人體內酒精含量都已超出20%以上,達到了酒駕標準,民警在進行批評教育后依法對兩位駕駛員分別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
案例六:夫妻大鬧夜查現場 2月20日晚9時左右,交警城陽大隊城陽中隊與轄區派出所民警在春陽路與中城路口設點夜查,對過往車輛逐車篩查時,一輛車號為魯B5E3**牌號小轎車沿中城路由北向南駛到春城路口向右轉彎時,遇民警夜查,該車急忙駛入路北側一駕校院內,民警懷疑該車駕駛人涉嫌酒駕,急忙進院尋找,在一死胡同內發現該車,民警看到一女子從副駕駛座處跑向駕駛位置,而坐在駕駛位置一男子剛打開車門準備下車,被民警堵在車內,民警讓司機下車后,聞到該駕駛人滿身酒氣,準備將該駕駛人帶到測試點測試,該女子拽住民警不讓帶走駕駛人,喊話讓該男子逃走,被前來支援的派出所民警一起控制。經呼吸式酒精測試,該駕駛人酒精含量為54.6mg/100ml,屬酒后駕駛機動車輛。
案例六
據了解,駕駛員黃某,今年40歲,本地人,當天中午,他駕駛小轎車拉著妻子和3歲的兒子,到親戚家走親,喝了三四瓶啤酒,晚上又喝了點啤酒,晚上9時左右,飲酒后駕駛小轎車拉著妻子和3歲的兒子返家途中,遇民警夜查,因酒駕心里害怕,所以選擇逃跑被民警查獲。黃某因涉嫌酒駕將被處于1000元罰款,暫扣駕照6個月,記滿12分的處罰。
案例七:男子無證二次酒駕面臨合并處罰 2月18日下午3時許,黃島公安分局交警一中隊民警正在瑯琊臺路與海王路路口開展午間整治酒后駕車集中行動,一輛灰色的摩托車沿瑯琊臺路由南向北駛來,騎摩托車的中年男子見前方有交警檢查,據執勤點約50米遠處突然向西轉彎逃跑。沒想到此處仍有交警檢查,男子見狀,慌不擇路拐入附近小區內,鉆進了一條死胡同,結果被趕到的民警逮個正著。
案例七
詢問時,民警發現男子滿身酒氣,有酒后駕車的嫌疑,但男子拒絕承認自己喝了酒。隨后民警將男子帶到執勤點進行檢測,經酒精吹氣檢測結果為55mg/100ml,屬酒后駕駛。面對結果,男子聲稱,當天出丈人門,經不起誘惑,喝了一杯白酒,騎摩托回家途中見有交警,害怕被查,想一逃了之。該男子雖然承認了自己酒駕,但卻拒絕說出自己的姓名,在民警的勸說下,他才道出了實情,原來男子姓崔,家住西海岸新區珠海街道,沒有機動車駕駛證,2012年7月因酒后騎摩托被查處過一次,這次被查是第二次飲酒駕駛,害怕被拘留。
據執勤民警介紹,崔某無證駕駛摩托車,將面臨2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二次飲酒駕駛,將面臨1000元罰款,10日以下拘留。
案例八:大年初一扒著交警求放過 大年初一是走親訪友、闔家團聚的日子,交警市南大隊在轄區開展夜查。太平角六路夜查點21時左右,一輛車號為魯BR96N2的豐田牌小轎車沿東海路右轉使進太平角六路,進入交警卡口。當執勤交警示意該車駕駛員搖下車窗接受檢查時,還沒等交警低頭詢問一股酒味就從車內飄散出來,極其濃烈,為了安全起見,交警立刻責令該車駕駛員停車熄火,下車接受檢查。起初,該車駕駛員呂某很配合夜查交警的工作,但是當看到要對自己進行酒精呼吸檢測時,立馬改變了態度,搖搖晃晃的稱自己喝醉了,站不穩,不能吹氣,一會又說要打電話不能吹氣,企圖用各種理由逃避交警的檢查。幾分鐘后,呂某感覺逃脫不掉,在交警的勸說下,才勉勉強強的接受酒精呼吸檢測儀檢測,經過幾次的吹氣,駕駛員呂某才終于完成了酒精檢測,通過儀器檢測發現駕駛員呂某體內乙醇含量竟高達17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為了更精確的檢測出呂某體內的乙醇含量,夜查交警連夜開車將呂某送至醫院接受抽血檢驗。
到達醫院后,為了躲避抽血呂某又再次不配合醫生的檢驗,一直拿著手機要打電話,就是不肯伸出胳膊,最后竟然對著交警求情,要求交警放過自己。目前駕駛員呂某的體內血樣正在醫院檢驗當中,交警將依據醫院出具的驗血報告對呂某進行處罰。
通訊員 欒心龍 記者 徐圓
附:春節期間查處部分酒司機曝光名單 序號 姓名 車牌號 測試結果 處罰情況 其他處罰
1 張祥習 魯B1N766 30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 楊忠偉 魯BB93C1 53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3 石祥樂 魯B5RK23 59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4 張海龍 魯B51EL2 21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5 董桂敏 魯B631V3 25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6 賈玉玲 魯BX539P 30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7 鄭延軍 魯B21HM6 42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8 孟憲武 魯UYD958 28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9 姜壤 魯A9A108 20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0 趙立寶 魯BG2168 28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1 李俊 魯B345EF 21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2 李陽 魯B6S05X 38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3 崔希寶(無證) 無牌摩托車 55mg/100ml 罰款1000 元 并處10日以下拘留
14 王保紅 魯B3SM87 51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5 董楊楊 魯BY86D5 33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6 劉方明 魯B53YN0 58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7 陳 于 魯BA76M8 76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8 崔志林 魯BM9Y88 70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19 陳元寧 魯BC1F62 67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0 董世忠 魯B96LB0 62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1 彭 飛 魯BR77K5 36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2 郭智勇 魯B6N27K 41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3 王東煒 魯B259SW 46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4 任軒玉 魯B5EA56 73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5 金慶欣 魯B60V80 30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6 王海濤 魯B29JQ5 22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7 劉澤岳 魯BGP051 44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28 陳 濱 魯B82TU2 35mg/100ml 罰款1000 元 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編輯: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