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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海英 2月1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揭陽女學生蔡某某遭電信詐騙案做出二審判決:駁回陳明慧、范治杰、高學忠、葉奇鋒、熊運江等5名詐騙主犯的上訴,維持原判。之前,因騙光準大學生蔡某某1萬元學費導致后者跳海自盡,5被告人中首犯一審被判無期徒刑。(2月12日新華社) 去年9月,“徐玉玉案”終審維持原判,主犯陳文輝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如今“廣東徐玉玉”終審又維持原判。這兩起判決,既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最好的告慰,也是對電信詐騙犯罪現象打出的重拳。這對目前還未落網的電信詐騙分子也是一種有力震懾。
應該說,隨著持續有效治理,電信詐騙犯罪正在減少,各方還須繼續努力,確保治理鏈條完整而有力,我們不希望再看到下一個“徐玉玉”。張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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