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若干意見。根據意見,為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未按規劃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養老服務設施的住宅小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不予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此外,配套建設和調劑配備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與政府已經資助建成的公有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在不變更產權關系的前提下,由縣級民政部門統一登記管理,通過招標、委托等方式,根據實際無償或低償提供給養老專業服務組織使用,未經民政部門同意不得改變用途。因城市拆遷或其他原因無法保留或改變用途的,由相關單位在本區域內提供不少于同等面積的養老服務用房。
2018年,每個縣(市、區)建成2處示范性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每個縣(市、區)至少引進或培育1家社區居家養老專業服務組織落地。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加掛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牌子,向社區老年人開放公共服務設施,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支持開展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所需資金主要由基本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分擔,具體標準和分擔比例由各市根據簽約服務內容、簽約居民結構以及基本醫保基金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承受能力等確定。到2020年,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托老所等社區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機構實現“嵌入式”發展或簽約全覆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就醫綠色通道,養老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病科的比例達50%以上,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類醫院開設老年病科的比例達60%以上。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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