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濟南首部氣象政府規章2月1日起實施 亂發氣象災害預警最高罰5萬元
本報1月29日訊 《濟南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自2018年2月1日起實施。這是濟南市人民政府通過的首部氣象政府規章,非法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明確了部門的責任義務以及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規定了人員密集區、高危行業、特殊人群和農村偏遠地區預警信號傳播的責任單位和傳播渠道。規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應當由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依照職責和權限統一向社會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非法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由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根據《辦法》,本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分為暴雨、暴雪、干旱、雷電、大風、冰雹、大霧、高溫、寒潮、道路結冰、霜凍、臺風、沙塵暴等。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級別依據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同時以中英文標識。
記者 王淑文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張珍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