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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月30日消息 按照市環保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青島市2017年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青環發〔2017〕66號),依據省市環保部門委托的第三方監測運營機構提供的各區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和環保部秸稈禁燒衛星遙感監測核定結果。今天上午,青島市環保局對2017年各區市環境空氣質量及生態補償考核情況進行通報。
青島市環保局對2017年各區市環境空氣質量及生態補償考核情況進行通報
2017年,在山東省考核辦法中增加了對SO2、NO2的全年一次性獎勵,為了保證青島市這兩項指標的持續改善,力爭獲得省獎勵資金,因此,2017年方案增加SO2、NO2考核指標,并且PM2.5、PM10所占比重相應調整。
據介紹,此次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青島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分別獲得市財政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獎勵資金266萬元、193萬元、344萬元、261萬元、127萬元、372萬元、410萬元、208萬元、345萬元、122萬元。
近年來,青島市在國家“大氣十條”工作中,秸稈禁燒考核一項均不得分,原因在于每年均出現禁燒火點。2016年首次將秸稈禁燒火點納入生態補償考核,相關區市均提高了重視程度,火點由2015年的35處大幅下降到7處,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適當提高處罰額度,以進一步督促相關區市加強此項工作,努力實現火點零出現。
在2017年,青島西海岸新區、城陽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未出現秸稈禁燒火點,各獲得年終一次性獎勵50萬元;即墨區出現2處秸稈禁燒火點(非重點禁燒區域),需向市財政繳納秸稈禁燒生態補償金10萬元。
通訊員 薛建濤 郭釗敏 記者 孫貼靜
[編輯: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