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報訊 昨日,一輛教練車因不按指定路線學習駕駛,被市北交警杭州路中隊查處。令人吃驚的是,駕校教練隨后居然酒后駕駛教練車到交警中隊接受處理,被民警抓個正著。
昨日上午10時40時,市北交警杭州路中隊民警在興隆路巡邏時,發現一名學員駕駛教練車在路上行駛,教練坐在副駕駛位置,民警立即將教練車攔停,并通知教練到杭州路中隊接受處理。 11時,教練高某某駕駛魯B1121學教練車到中隊接受處罰,民警聞到他身上有濃重酒氣,于是詢問高某某是否是本人駕駛教練車來到中隊接受處理,高某某承認是自己駕車。經酒精測試,高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09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
據民警介紹,因教練車不按指定路線上路學習駕駛,教練高某某被罰款200元。此外,如果高某某的血檢結果達到醉駕標準,高某某將被處以1-6個月拘役并處罰金,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
(記者 湯臻 通訊員 高健)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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