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1月17日電 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保部近日發布《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國共核發排污許可證兩萬多張,完成15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資料圖:排污現場。中新社發 圖片來源:CNSPHOTO
該負責人指出,中國從上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各地陸續試點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至今共有28個省(區、市)出臺了排污許可管理相關地方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總計向約24萬家排污單位發放了排污許可證,積累了大量實踐和管理經驗,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如排污許可制其基礎核心地位不突出,多項環境管理制度交叉、重復,污染源“數出多門”、“多頭管理”;依證監管力度不足,處罰結果不能形成震懾;排污單位污染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缺乏履行環境保護責任的主動性等。
該負責人介紹稱,《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包括:
——規定了排污許可證核發程序。《管理辦法(試行)》依據國辦印發的《實施方案》,依法規定排污許可證申請、審核、發放的一個完整周期內,企業需要提供的材料、應當公開的信息,環保部門受理的程序、審核的要求、發證的規定以及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在申請與核發中的應用。明確了排污許可證的變更、延續、撤銷、注銷、遺失補辦等各情形的相關程序、所需資料等內容。同時規定了分類管理的要求和分級許可的思路,明確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
——明確了排污許可證的內容。《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排污許可證由正本和副本兩部分組成,主要內容包括承諾書、基本信息、登記信息和許可事項。其中前三項由企業自行填寫;最后一項由環保部門依據企業申請材料按照統一的技術規范依法確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核發環保部門應當以排放口為單元,根據污染物排放標準確定許可排放濃度;按照行業重點污染物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環境質量改善的要求計算許可排放量,并明確許可排放量與總量控制指標和環評批復的排放總量要求之間的銜接關系。
通過排污許可證,對企業的環境監管逐步從企業細化深入到管每個具體排放口,從主要管四項污染物轉向多污染物協同管控,從以污染物濃度管控為主轉向污染物濃度與排污總量雙管控,特別針對當前霧霾防治,在排污許可證中增設重污染天氣期間等特殊時段對排污單位排污行為的管控要求,從而不僅推動了對固定污染源的精細化監管,同時將排污許可更好地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密切掛鉤,推動固定污染源的精細化管理。
——強調落實排污單位按證排污責任。《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排污許可是環保部門依據排污單位的申請和承諾,通過發放排污許可證來規范和限制排污行為,并依證監管的環境管理制度。排污單位承諾并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是排污單位取得排污許可證的重要前提。排污單位必須持證才能排污,無證不得排污。持證排污單位必須在排污許可證規定的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的范圍內排放污染物,并應開展自行監測、建立臺賬記錄、編寫執行報告,確保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相關要求。《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對無證排污、違法排污、材料弄虛作假、監測違法、未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等5種情形設定了處罰條款。
——要求依證嚴格開展監管執法。《管理辦法(試行)》提出監管執法部門應制定排污許可執法計劃,明確執法重點和頻次;執法中應對照排污許可證許可事項,按照污染物實際排放量的計算原則,通過核查臺賬記錄、在線監測數據及其他監控手段或執法監測等,檢查企業落實排污許可證相關要求的情況。排污許可證對排污口的具體化規定,對依法監管的內容逐一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實現了排污單位排污口的“卡片式管理”,目前河北、上海等地已經將每個排放口的各項要求,做成二維碼貼在排放口標識牌上,環境執法人員到現場直接掃描二維碼,即可知道這個排放口的所有環境信息,包括許可濃度、許可排放量、監測要求、在線監測情況、歷史執法記錄等等,避免出現執法部門面對量大面廣的排放口,不知道應該檢查哪個,具體到某個排放口不清楚應該排多少的問題,這不僅為環境執法提供極大便利,也為社會公眾監督提供了更大的平臺。
——強調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企業應在申請前就基本信息、擬申請的許可事項進行公開,在執行排污許可證過程中應公開自行監測數據和執行報告內容;核發環保部門在核發排污許可證后應公開排污許可證正本以及副本中的基本事項、承諾書和許可事項。監管執法部門應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開監管執法信息、無證和違法排污的排污單位名單。
——提出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環境保護部負責制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等相關技術規范。同時明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組織或者委托技術機構提供排污許可管理的技術支持。
該負責人透露,截止2017年年底,共發布15個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10個行業的自行監測指南等配套技術文件。在全國環保系統的努力下,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國共核發排污許可證兩萬多張,完成15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基本摸清了行業現狀,為落實企業環保責任、構建新型監管體系打下堅實基礎。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