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協常委郭少泉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劉笑笑
作為金融界人士,市政協常委、青島銀行董事長郭少泉帶來了兩個非常專業的提案,特別關注本地金融發展及建設。一方面,建議成立普惠金融擔保基金推動本地普惠金融發展,另一方面,則指出加強地方金融監管,優化本地金融環境。
建立普惠金融擔保增信機制 普惠金融這一概念由聯合國在2005年提出。主要任務是改善對小微企業、“三農”、貧困人口、特殊人群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服務水平,讓其能夠以可負擔的成本獲得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就我國情況簡而言之,主要是讓小微企業、“三農”等群體能更方便地獲得信貸支持。
實際上,我國普惠金融發展之路并不順暢。從全球范圍看,小微企業等貸款難是通病。郭少泉建議,由政府等第三方介入,以增信、貼息等手段,打消銀行的顧慮。為此,他指出,首先要建立對普惠金融的擔保增信機制。建議市政府成立政策性普惠金融擔保基金,并借鑒上海等地的經驗做法,將其存放至地方法人銀行,充分發揮地方法人銀行決策快捷、機制靈活、熟悉地方的優勢,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群體向包括地方銀行在內的商業銀行申請授信提供擔保,使商業銀行相應地降低授信審核標準,也間接地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群體的融資成本,從投融資雙向施力,加快普惠金融的發展步伐。
其次,出臺對普惠金融財政貼息的政策。針對普惠金融兼具商業性和公益性,以及小微企業和“三農”群體等風險高、管理難等實際情況,出臺對普惠金融給予財政貼息的扶持政策,使小微企業和“三農”群體更有能力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資金,從而以較少的財政資金作為杠桿,撬動幾十倍乃至上百倍的金融資源,投資于普惠金融領域。
優化金融環境和信用環境 提案中,郭少泉還特別談到,青島市作為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議修訂《青島市金融發展促進條例》,明確賦予青島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地方金融組織和金融活動的監管權,同時盡快修訂《青島市金融發展促進條例》,明確賦予青島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地方金融組織和金融活動進行監管的范圍、職責等監督執法權,確保其對“7+4”類機構的資本監管、行為監管和功能監管等的順利實施。
同時,郭少泉建議嚴格非持牌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在其申請開展投融資服務時,參照對商業銀行的市場準入標準,加強高管任職資格、注冊資本、制度建設、風險防控、產品業務等方面的審查審核,禁止其雇用被持牌金融機構辭退、勸退的“問題”人員,促使非持牌機構充分做好前期準備工作,有效樹立合法合規、穩健經營的理念,避免倉促開業、帶病營業等現象發生。
郭少泉表示,相較持牌機構,目前非持牌機構經營的規范性、透明度、公信力都有較大差距,理論上更需監管,實際監管卻較少,這導致了一些以高息為誘餌的非持牌公司迅速膨脹形成巨大的潛在風險。建議政府引導、規范非持牌機構使其從“地下”走向“地上”,探索由政府部門或授權機構為簽約各方提供見證備案、法律援助等服務,借以摸清非正規金融行為的總體情況。同時建立對非正規金融市場的檢測系統,定期或在其他地區出現區域性、擴散性的金融風險時,委托專業調查機構對本地區進行專題金融風險調查摸排,及時了解本地類似風險的聚集情況和爆發概率,并相應地做好預警預判和危機處理預案。
[編輯: 張珍珍]
相關專題:
2018青島市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