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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對張某某進行呼氣酒精檢測
1月8日,青島公安交警部門曝光曝光2018年第2批33名酒司機,這些酒司機案例中 ,有清晨沒醒酒駕駛無牌車上路,有被查后與交警賽跑的,還有因為亂開車燈被發現酒駕的……青島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珍惜生命 ,遠離酒駕。
1月4日早高峰,即墨交警岙蘭路中隊民警在岙蘭路與大同街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紫色無牌照的二輪摩托車未懸掛號牌。在檢查的過程中,民警聞到該駕駛員身上有一股輕微的酒味,經呼氣酒精檢測,顯示體內酒精含量為30.3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員張某某稱前一天晚上自己過生日喝了兩杯高度白酒,沒想到被交警查獲后牽出了隔夜酒。根據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張某某駕駛沒有牌照的機動車上路的違法行為罰款200元、記滿12分、暫扣機動車,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罰款1000元,記滿12分,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1月1日晚,市北交警人民路中隊在燕山立交橋設崗夜查 ,離交警查車點約50米處,一輛紅色小轎車突然停車,駕駛員從車內下車后鎖車,轉身就往后跑,執勤民警發現并追趕,民警追出約200米最終將駕駛人控制。
該駕駛人剛開始的時候,意圖賴在路邊不接受檢查,還謊稱自己開的車是停在路邊的一輛面包車,在民警連續勸導下,駕駛人吹氣檢測結果162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接下來駕駛人又開始不斷狡辯稱自己在路邊步行過馬路……民警隨即將他帶到醫院抽血檢測,等到血檢結果出具后,將依法追究其危險駕駛的刑事責任。
1月7日晚,李滄交警在文昌路湘潭路路口進行夜查。22時09分,一輛白色吉利帝豪小轎車,沿湘潭路由東向西行駛,該車輛一直開著遠光燈特別晃眼,大大影響對面車輛通行,恰逢雪天路滑,非常危險。執勤民警見狀趕緊上前,示意該車輛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李某某下車后渾身散發酒氣,稱自己沒注意到開的是遠光燈,執勤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157mg/100ml,李某某涉嫌醉酒駕駛。
待血檢結果確認后,李某某也將因醉駕面臨承擔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嚴懲。另外,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行為也將受到罰款100元、扣1分的處罰。
1月3日下午,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在東岳中路與大珠山中路設點執勤。14點10時許,一輛黑色越野車在距離檢查點還有100米左右的距離突然掉頭,逆向向東行駛,民警看到后迅速通知附近民警進行攔截,當越野車無路可走時,從車上跳下三名男子分別逃向了不同的方向,其中一男子大約跑出200米后,最終體力不支被民警抓獲,其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50mg/100ml,屬酒后駕駛。
經過進一步核查駕駛人張某的信息時,民警驚訝地發現,張某竟然是第三次酒后駕駛被民警查獲,分別在2014年8月和2017年4月都因酒后駕駛被處罰,而張某所持有的C1駕駛證已經在第二次酒后駕駛時被警方吊銷,并且兩年內不得考取駕駛證,而時隔9個月之后,張某又一次無證并酒后駕駛機動車。
目前,張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因再次酒后駕駛機動車,處罰款2000元;合并處罰,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5天。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欒心龍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