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報道
半島都市報1月1日訊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山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主要為了構建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
《預案》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政府食藥監部門報告。
預案明確,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救治病人;穩妥保護現場和疑似問題食品及其原料等,不得轉移、毀滅相關證據;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者將追責。
根據傷亡人數和社會影響核定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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