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通訊員 史萌萌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25日訊 25日,記者從膠州灣高速交警大隊獲悉,12月23日晚,膠州灣大隊三中隊民警在收費站開展酒駕專項整治,晚上9時40分,陳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駛出收費站,民警對其例行檢查。檢查中,民警發現此車涉嫌加長改型,于是將駕駛員陳某帶至執法站內做進一步調查。
進入執法站后,民警要求陳某出示駕駛證,陳某眼神躲閃,并以忘帶駕照為由拒不出示,詢問過程中,民警聞到陳某的身上散發出一股濃濃的酒味兒,懷疑其有飲酒駕車的嫌疑,于是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令民警大吃一驚,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0mg/100ml,達到了醉酒駕駛標準!因其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民警依規扣車并進一步落實其身份,在要求陳某收拾車內貴重物品時,民警從其隨身攜帶的包中發現了他的駕照,陳某也承認自己當天中午喝了不少白酒,覺得經過一下午時間晚上開車應該沒事兒,沒想到這么晚在收費站還能遇到交警查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陳某將因醉酒駕駛營運車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十年之內不得重新考取,重新取得駕照后也不能再駕駛營運車輛了。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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