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12月21日消息 近日,嶗山區民政局已全面完成了2017年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提標工作。
按照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青民優〔2017〕6號)通知要求,從2017年10月1日起,傷殘軍人一到十級(因戰、因公、因病)撫恤金均有提高,提高幅度10%左右,最高標準為每年72850元。三屬(烈屬、因公犧牲、病故)撫恤金標準分別由每年21756元、18780元、17700元提高至每年23850元、20580元、19404元;在鄉復原軍人(抗日戰爭、解放戰爭、解放后)分別由每年18720元、18600元、18480元提高至每年20520元、20400元、2028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補助標準由每年5400元提高至每年6000元;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參戰參試人員補助標準由每年6000元提高至6600元;無退休金的老年義務兵生活補助標準每服義務兵役1年每月25元提高至每服義務兵役1年每月30元。
記者 梁湘
[編輯: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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