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關于暫停各項稅款征收繳庫業務的公告
尊敬的納稅人:
按照全國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橫向聯網系統的結算要求,為做好2017年度年終決算工作,經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國稅局、青島市地稅局共同研究,決定暫停辦理稅款繳納業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暫停及恢復辦理業務時間
(一)暫停業務及時間
2017年12月27日17:30起,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地稅局所轄辦稅服務大廳、委托代征單位和車行將暫停辦理各項稅款征收繳庫業務,納稅人的代開發票、車輛購置稅等繳稅業務將暫停辦理。
房地產交易中心暫停辦理包括國稅部門委托地稅部門代征增值稅業務和國稅部門委托地稅部門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地稅局網上辦稅系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功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扣繳申報功能以及各類其他申報繳稅業務將暫停使用。
(二)恢復辦理業務時間
2018年1月1日起,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地稅局網上申報系統恢復辦理各項稅款繳納業務。1月2日起全市辦稅大廳恢復辦理各項申報納稅、稅款繳納、發票代開等業務。
二、注意事項
(一)請納稅人根據本通告妥善安排業務,提前辦理各項稅款繳納、發票代開等事項,以免影響工作。
(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要求,車輛購置日期,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的開票日期在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2018年繳稅時可繼續享受減按7.5%稅率征收的優惠政策。
(三)如有疑問,請關注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稅局網站、微信公眾號,或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咨詢。
因此給納稅人帶來的不便,敬請給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12月18日
[編輯: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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