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 記者從保監會獲悉,保監會近日下發《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擬對險企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其中對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結果為低的公司,將采取禁止其開展重大股票投資和上市公司收購等措施。
征求意見稿顯示,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綜合評級包括資產負債管理能力狀況和資產負債匹配狀況。保監會根據保險公司綜合評分的高低將資產負債管理綜合評級分為A、B、C、D四大類。對A類公司,保監會將適當給予資金運用范圍、模式、比例以及保險產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對評級為C類和D類的公司,保監會將采取限制性措施。其中,對C類公司,將采取風險提示、監管談話、下發監管函、進行專項現場檢查等措施;對D類公司,除可采取對C類公司的監管措施外,還將采取在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產品、限制資金運用形式等措施。
征求意見稿明確,對于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結果為低的公司,保監會不予備案其股權投資能力、不動產投資能力和衍生品運用能力,禁止其開展重大股票投資和上市公司收購。對已經取得上述相關能力備案的,視情況暫停其新增重大股票投資、上市公司收購、股權投資、不動產投資和運用衍生品。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資產負債管理體系,不斷提升資產負債管理水平,及時監測資產負債匹配狀況,防范資產負債錯配風險。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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