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記者從市商務局了解到,經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同意,自2018年1月1日起,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圍擴大至合肥、成都、大連、青島、蘇州等5個城市。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新聞發布會上談到 ,2017年9月20日,國務院第187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18年底,即繼續對天津、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地區)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過渡期延長的決定,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于新業態、新模式‘包容審慎’的監管理念,保持了現有政策的連續性,穩定了行業預期,對于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得到了行業企業的廣泛支持。”高峰在發布會上表示。城市信報記者 李曉芳 通訊員 鄭斐
[編輯: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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