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1月23日16時40分許,即墨的胡某某飲酒后駕駛魯B5H16N號小型轎車,沿603省道由北向南,行駛至即墨市王村鎮黃庵村處,與對行的王某某駕駛懸掛魯B736××號牌的黑色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及王某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胡某某現場棄車逃逸。鑒于案情重大,即墨交警事故科立即成立專案組,盡快破獲該案。
經了解走訪,民警得知胡某某在田橫鎮東崔戈莊有一個養豬場,當晚,專案組立即會同王村中隊民警,趕赴田橫東崔戈莊胡某某的養殖場附近,發現路前方一個模糊的人影,看到警車后迅速跑走。專案組民警立即會同田橫中隊民警經仔細搜索,民警在路邊樹林中將胡某某抓獲。
經審訊,胡某某稱中午和幾個朋友小聚,席間自己喝了幾瓶啤酒,散席后,自己感覺開車還行,就駕車準備回家,不想到事發地酒勁上頭,因為車速過快躲閃不及,與王某某駕駛的黑色二輪摩托車相撞。知道自己是酒駕,為躲避處罰王某某才棄車而去,還想著等醒酒后再去交警處處理,沒想到當晚就被警察抓獲了。
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被即墨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華祥
[編輯: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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