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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在濟南被抓獲。(青島開發區警方供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28日訊 禹城市一男子刑滿釋放不久,便在青島、臨沂兩地以找工作為由在寫字樓內盜竊電腦等,涉案財物數萬元。青島開發區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劉某后,日前在濟南成功將其抓獲,目前劉某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11月中旬,開發區警方接到轄區內兩起盜竊案報警。據警方了解兩起盜竊案所丟物品都是寫字樓內的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接警后,開發區警方立刻對案發時間內出入寫字樓的可疑人員進行了大量分析研判,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為劉某(30歲,山東禹城人)。經進一步工作,民警確定了劉某的藏匿地點。11月23日,民警在濟南市濟濼路某小區旅館內將剛作案回來的劉某抓獲。
11月16日曾因盜竊罪入獄剛刑滿釋放沒多久的劉某決定來青島西海岸新區找工作。因身上的錢不多了,加之在寫字樓內也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他心生歹念踹開一間鎖上的辦公室,翻找到一臺黑色聯想筆記本后就迅速逃離了現場,后將電腦賣掉換成現金。11月17日,劉某來到另一座寫字樓假裝到某公司面試,推開門發現公司沒人后將辦公桌上的兩臺筆記本電腦偷走并變賣現金。兩次得手的劉某十分狡猾,隔天就坐長途汽車到了日照再轉車到濟南。
在濟南確定臨時住處后,劉某在23日凌晨坐火車到了臨沂,下車后打車跟司機說直接去臨沂最繁華的地方。在臨沂市開發區內又選定一座寫字樓準備下手,在確定沒人后踹開樓內一間辦公室的門將四臺筆記本電腦和兩部手機用衣服包起離開犯罪現場。打車回濟南的臨時住所時,不成想剛到旅館門口就被守候多時的青島開發區警方人贓俱獲當場拿下。
經審訊,劉某對在青島、臨沂兩地盜竊數萬元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劉某已被刑事拘留。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