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李燕 梁金平 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25日訊 11月20日晚,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分別在常州路與桂林路、青島路與杭州路交叉口附近設立檢查點,查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及穿城大型貨車違反禁令標志交通違法。
當晚,民警在檢查過往車輛時發現車號為魯BT32××出租車的駕駛人欒某某有酒后嫌疑,隨即對該車進行檢查。經民警用手持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欒某某酒精含量為2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問他喝酒了為什么還開出租車出來拉客,他說自己酒量大,只喝一瓶啤酒,不會有事,其實換班后他還沒拉一個客人。
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欒某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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