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蔬菜“身份證” 山東11月1日起對韭菜產品“雙證制”
“我以前只是一個種菜的普通農民,以后我的菜有了‘身份證’,我就是一個新時代的現代農業從業者了!”山東省一家蔬菜合作社的大叔開心地告訴記者。
記者從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為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從 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對韭菜產品全面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憑證“雙證制”管理。
“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憑證‘雙證制’管理,是加強產地準入有機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全過程質量安全管控的一項全新舉措。”山東省食藥監局食品監管二處處長王蕊表示,近日省農業、省食藥監局聯合下發了通知,決定以韭菜和韭苔(以下簡稱韭菜產品,不含加工品)為切入點,在全省范圍內先行實施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雙證制”管理。
王蕊介紹說 ,凡是納入“放心韭菜”地圖數據統計監管范圍(種植面積在0.5畝以上)的生產主體,均列入實施范圍。韭菜產品上市交易過程中,必須出具韭菜產品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從而實現韭菜產品全程可追溯。嚴禁“問題韭菜產品”走出田間地頭,嚴禁不具有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的韭菜產品進入食用農產品市場(指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不合臨時性集貿市場)、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環節。
“通過‘雙證’,消費者可以了解到所購買的韭菜產品來自哪里,種植者是誰,出自哪塊地,什么時間收割上市的。”王蕊比喻說,就是我們吃的韭菜包子也可以追溯到產地。
據記者了解,鑒于韭菜產品生產與管理成本的約束,韭菜產品生產主體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采取自檢合格、委托檢測合格、內部質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諾合格等四種形式之一作為開具依據。
對未提供韭菜產品合格證或銷售憑證的供貨者,由食用農產品市場開辦者、韭菜產品入場銷售者、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餐飲服務單位督促上游供貨者開具韭菜產品合格證或市場銷售憑證,否則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對檢出限制使用農藥或2次檢出常規農藥超標的韭菜產品生產主體,立即移出‘放心韭菜’地圖,并依法嚴肅查處。”王蕊說。(人民網)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