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宋冠之 李豹松 報道
半島都市報9月30日訊 國慶長假將至,人員外出旅游和各類節慶活動增多,青島市公安消防部門發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眾注意節日期間消防安全。舉辦集會、游園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不得舉辦。舉辦單位要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人巡查,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
各類單位放假前,要組織對本單位消防安全進行全面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放假期間每日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微型消防站要按規定值班值守,一旦發生火災做到1分鐘到場處置。
商場、市場和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嚴禁違規施工,營業結束時應按規定關閉電源、氣源,消除遺留火種。建筑施工工地應當安排專人值班巡查,清除建筑工地及施工人員住宿場所周邊可燃物,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確保臨時消防設施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場所及文物古建筑單位應當加強消防巡查檢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實各項火災防范措施,嚴禁違章使用明火作業。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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