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于紅靚 報道
半島都市報9月28日訊 28日,市南區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發布公租房配租公告,市南2818套公租房將配租,包括金華路2093套、奮進路693套、臺西三路19套、團島四路1套、石村路2套、濟南路5套、南村路5套。據悉,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市南區戶籍家庭,已經實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圍。
根據配租公告,本次實物配租將按申請登記、計分排序、輪候選房的程序進行受理。符合條件市民可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5日,到市南區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市南區掖縣路1號)進行配租登記;申請人登記后,現場領取《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登記回執》,登記期滿后將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6日在市南區政務網、青島市住房保障網對申請登記情況進行公示;隨后進行計分排序,本次配租計分排序時間為2017年11月21日進行,其結果將于2017年11月24日在青島市住房保障網、市南區政務網、市南區各街道辦事處,對外公布;準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順序選房,在規定的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選房,并領取《市南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定位通知單》。據悉,為合理配置房源戶型,并結合市南區申請配租家庭人口狀況,本次兩室一廳房屋,面向3人及以上戶家庭配租,3人及以上戶全部選房完畢將取消選房限制。
租金方面,本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房源,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屆時青島市物價局制定的標準為準。根據規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況實施差別化租金標準。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積與原有住房面積的差額部分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繳納房租,原住房面積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繳納。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按規定另行繳納。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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