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入住的意見》(魯建住字〔2015〕6號)、《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意見》(青政辦發〔2014〕13號)、《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物價局 關于推進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青土資房發〔2014〕376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民政廳 關于做好住房困難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魯建住字〔2017〕11號)、《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進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字〔2017〕46號)等相關規定,李滄區住房保障中心根據建設進度組織對部分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進行配租。現就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次配租房源共計1424套,其中保利香雪山項目49套(十梅庵路15號),海爾博悅蘭庭項目116套(東川路8號),萬科生態城二期項目391套(李滄區賓川路51號),上臧爐房項目855套(李滄區賓川路99號)。其他剩余房源13套。
二、配租范圍
1、本次配租面向李滄區在2017年10月27日之前已取得《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并在有效期內的家庭進行配租。已經實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圍。
2、擁有住房的申請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圍。
3、一、二級精神、智力等重度殘疾單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實物配租范圍。
三、租金標準
本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房屋,租金收取標準按照屆時青島市物價局制定的標準收取。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積與原有住房面積的差額部分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繳納房租,原住房面積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繳納。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電信、衛生、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按規定另行交納。
四、配租流程
本次實物配租將按申請登記、計分排序和輪候選房的程序進行受理。
(一)申請登記
1、符合本次配租條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如本人無法到現場需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登記手續的,受托人應持公證部門生效的《授權委托書》和有關身份證明辦理。配租登記日期截止10月27日,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登記(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結合本次配租房源情況,本次配租將不再按照房源項目分類登記。
2、具體登記時間:
(1)《青島市住房保障準予登記通知書》中注明的退役士兵及優撫對象家庭登記日期: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其他持證家庭:10月17日-10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10月23日-10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3、登記地點:振華路155號李滄區住房保障中心。
(二)計分排序
依據《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則》(青土資房規〔2017〕1號)規定的輪候排序規則進行評分排序,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民政廳關于做好住房困難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魯建住字〔2017〕11號)《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進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字〔2017〕46號)的有關規定,本次配租對取得青島市住房保障準予登記資格的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規定單獨劃定批次優先排序選房。同時,根據本次實物配租房源及申請家庭數量情況,確定正式和候補入圍名單。正式入圍名單按實際房源數量確定,候補入圍名單按照不低于房源數量的20%確定。本次公開配租最終得分以配租登記結束日(2017年10月27日)為準。2017年11月16日,入圍名單及選房順序將通過《青島日報》、《青島晚報》、青島住房保障網、李滄區政務網對外公布。
(三)輪候選房
1、選房。本次配租對入圍家庭將不再區分人口戶型,統一按照打分排序名單順序依次選房,準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選房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選定配租房屋,并領取《李滄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定位通知單》。
2、簽訂合同。實物配租家庭確定配租房屋后,在規定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持《李滄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定位通知單》和身份證到區房產經營單位簽訂《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交納房屋租金,并辦理入住。
申請本次實物配租,并且進入正式及候補入圍名單,因個人原因放棄選房或選房后不簽訂租賃合同或逾期不辦理入住手續的家庭視為自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保障,自放棄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實物配租(未申請實物配租家庭除外)。
五、監督舉報電話
李滄區住房保障中心:84610097
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李滄區住房保障中心
2017年9月27日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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