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路廣凱 報道
半島都市報9月26日訊 路遇遠光,不少人都喜歡開啟遠光“回敬”,殊不知這種斗氣的行為,實為害人害己。這不,膠州一名司機就因為回敬遠光后,沒有切換成近光被罰了。
9月24日晚8時17分,膠州交警大隊在福州路與揚州路交叉口對夜間道路交通秩序進行大整治直播的過程中,查處了6起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執勤民警對過往的車輛進行排查,發現一輛紅色轎車沿福州路由北向南行駛開著遠光燈,民警立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駕駛員是一名姓王的女子,當民警指出其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時,王某顯得有些不好意思,聲稱她在行駛途中被對向一輛車的遠光燈照得非常難受,王某戴著近視鏡開車遠光會通過鏡片反光產生視覺錯誤,她多次變換燈光進行提醒,但對方還是不切換燈光,于是她干脆也打開遠光燈,一直開著然后就忘記關了。王某說,她對遠光燈還是比較注意的,有的時候在視線不好的地方會打開遠光燈看看路況然后關閉遠光燈,今天和別人斗氣真的是忘記關了,以后一定會注意。
民警依法對王某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進行了處罰,罰款100元,駕駛證扣1分。膠州交警在此提醒駕駛員:不要因為自己的大燈裝備好就故意開遠光燈進行炫耀,當你開著遠光燈的時候會對別的司機造成炫目或瞬間失明,使對面的司機產生視覺錯誤,容易引發交通事故,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用遠光燈。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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