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實習生侯德萍 報道
國慶中秋雙節將至,李滄交警在鞏固大整治成果的基礎上,持續加大夜查酒駕的力度,9月19日晚在金水路與棗園路路口、九水路與京口路路口、黑龍江中路等設崗夜查,一晚查獲醉駕2起、酒后駕駛9起,酒駕似有抬頭之勢,酒司機為逃避檢查也是奇招百出,竟然有一位還“成功”脫逃。
女司機再次酒駕難逃嚴懲
當晚10時18分左右,一輛懸掛著魯B1W178號牌的黑色雷克薩斯牌轎車沿金水路由東向西方向行駛至檢查點,執勤民警對其進行例行性檢查時,發現駕駛室內坐著一名女駕駛員,身上竟然帶著明顯的酒氣,民警當即對駕駛員呂某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4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詢,駕駛員呂某某竟然不是第一次酒駕,2014年7月23日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膠州市交警查獲。三年后再次酒駕的她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呼氣為醉駕,血檢前跑了
當晚11時30分許,一輛懸掛著魯B6X29L號牌的哈弗牌小型客車沿九水路由西向東行駛,在距離檢查點200米時突然靠邊停車,執勤民警見形跡可疑,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王某某身上酒氣十分濃重,執勤民警當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高達207mg/100ml,需進一步血檢確認是否屬于醉酒駕駛。
就在民警準備將王某某帶去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時,王某某瞅準時機“溜之大吉”。殊不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呼氣檢測為醉酒駕駛的王某某將面臨承擔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且五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的嚴懲。
堅稱沒喝酒,呼氣是醉駕
當晚11時50分,一輛魯B037WJ小轎車沿黑龍江中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規劃六號線夜查點附近時突然停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車窗剛搖下,濃重的酒氣便飄了出來,如此重的酒氣,駕駛員蘇某仍然面不改色辯稱沒有喝酒,經檢測,蘇某酒精含量為15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待血檢結果確認后,蘇某將承擔刑事責任、并處以吊銷駕駛證且五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
“新司機”迫不及待開車還酒駕
20日凌晨零點4分,一輛懸掛著魯B6C3B8號牌的吉普牌小型客車沿萬年泉路行駛,右轉至九水路后駕駛員于某一眼發現前方有交警查車后,于是“計上心頭”,不顧車輛行駛到中間車道,趕緊停車在車內與副駕駛員換座位。駕駛員于某以為這下可以“瞞天過海”了,竟被交警一眼識破,無奈承認了酒駕的事實。
經檢測,于某呼氣酒精含量為7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當民警示意于某出示駕駛照時,于某竟然說自己駕照正在學習中,尚未考取。駕照未考出,“迫不及待”開車還酒駕的他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嚴厲處罰。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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