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報道
半島都市報9月7日訊 9月7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該局日前會同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對2018年度青島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財政補助、待遇標準等相應同步提高。
7日,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島從2015年起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490萬人。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為促進本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健康穩定可持續運行,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需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2018年度居民醫保政策進行調整完善。
據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2018年度全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以市政府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80元為基數,一檔繳費居民以1.1%計算,每人每年繳納390元;二檔繳費居民和少年兒童以0.72%計算,每人每年繳納260元;在校大學生仍以0.35%計算,每人每年繳納125元。
財政補助標準方面,2018年度,各級財政對一檔繳費居民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由原每人每年5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90元;各級財政對二檔繳費居民、少年兒童、在校大學生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由原每人每年480元提高到610元。
從2018年度開始,青島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相關待遇將進一步調整提高。為縮小一檔與二檔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相關待遇的差距,此次調整,僅對二檔居民的待遇進行調整。
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相關待遇。本市二檔繳費居民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統籌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報銷比例由80%調整為85%。其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門診大病相關規定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75%調整為80%。
提高大病醫療保險超限補貼相關待遇。本市二檔繳費居民發生的符合統籌支付范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大病醫療保險資金的報銷比例由75%調整為80%。
調整提高門診統籌相關政策。二檔繳費居民、少年兒童的門診統籌醫療費包干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70元,年度最高支付額由原來的300元提高到400元。
調整提高長期醫療護理保險相關待遇。符合條件的二檔繳費成年居民,接受社區巡護服務期間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護理費,報銷比例由60%調整為70%。
另外,今年青島市首次實行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統一征繳,規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改變了以往年初、年末分別繳費的形式。
2018年醫保相關政策將這樣調整
2017年(調整前) 2018年(調整后)
繳費標準 一檔繳費居民 370元 390元
二檔繳費居民和少年兒童 175元 260元
在校大學生 110元 125元
財政補助 一檔繳費居民 560元 690元
二檔繳費居民、少年兒童、在校大學生 480元 610元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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