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笑笑 報道
半島都市報8月31日訊 8月31日,記者從市總工會獲悉,青島市轉發山東省總工會《關于修訂基層工會有關經費支出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基層工會組織在法定節日可以發放中國傳統節日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600元。與過去相比,廣大職工今年的福利待遇有所提升,職工節日福利費由1000元提高到1600元,每年蛋糕券(或蛋糕)從200元提高到300元。
日前,經山東省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對有關工會經費的支出標準進行了修訂,基層工會組織在法定節日可以發放中國傳統節日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600元。不得發放現金,不得發放中央和本省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發放的物品。
此外,基層工會組織使用工會經費給予工會會員過生日慰問,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每人金額不超過300元。
據了解,2014年,中央明確既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又要“充分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此次調整后,廣大職工今年的福利待遇有所提升。也就是說,職工節日福利費由1000元提高到1600元,每年蛋糕券(或蛋糕)從200元提高到300元。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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