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日,我省繼續公布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山東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及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第二批),從公布的前兩批舉報件來看,已辦結的信訪件達140件,其中屬實119件,不屬實21件。目前,已責令整改464家,立案處罰44家,罰款金額300.695萬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14件,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4人。對相關責任人員約談25人、問責231人。
“頑疾”處理不力,臨沂一人被免職 第二批信訪件中,臨沂市蒙陰縣高都鎮孫西路金剛瓦廠土窯老板孫某用黃土燒黑瓦,污染嚴重,經常在夜間加工。群眾向當地政府和環保局反映情況,未得到有效處理。
經過核實,信訪件中提到用黃土燒黑瓦的問題,該瓦廠未報批環評文件擅自建設,并于2016年10月開始經營,建有長約45米馬蹄窯(共10個窯口)一座,安裝粉碎機一臺、煉泥機三臺、連桿壓機兩臺、氣動壓機四臺、一段式煤氣發生爐兩臺、脫硫除塵器一套等設備。通過調閱該瓦廠在供電部門的用電數據及資料,發現該瓦廠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處于生產狀態,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間處于停產狀態,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間恢復生產,自2017年8月至今處于停產狀態。
自2017年3月17日起,舉報人先后5次,通過12345等渠道反映蒙陰縣高都鎮孫西路金剛瓦廠經常在晚上排放廢氣,氣味刺鼻。高都鎮政府向舉報人反饋該瓦廠已安裝脫硫除塵設備,并未發現夜間排放廢氣物的情況,縣環保局執法人員于8月3日對該瓦廠進行現場檢查,瓦廠停產,未找到該廠有關人員。
對于此問題,8月13日,蒙陰縣環保局依法對瓦廠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環境違法行為作出處罰,責令恢復原狀,并處罰款20000元。8月13日下午,高都鎮政府組織人員調集挖掘機、裝載機等設備,對瓦廠的生產設備進行了拆除,對原料、產品及拆除的設備進行了清理;8月14日上午,已經全面完成設備拆除及相關物資清理工作,達到了斷電、斷水和清除原料、清除設備、清除產品“兩斷三清”的要求。8月15日,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對此問題,1人被免職。
企業揚塵污染嚴重,淄博二人被免職 公布的第一批信訪件中,有4人被免除行政職務或是黨內職務。
淄博市博山區源泉鎮南坡村327省道往西南方向2-3公里淄河東岸有一建筑材料加工廠,揚塵污染嚴重,料堆未進行覆蓋,還存在非法取河沙的問題。針對此問題,誡勉談話2人,黨內警告并免職1人,行政警告并免職1人。
根據核實,舉報人反映問題的建筑材料加工廠系2014年3月注冊的博山源泉華盛堂空心磚經營部,主營空心磚銷售。該營業部未辦理空心磚生產加工手續而私自進行了空心磚加工,于2017年3月份停止生產。2017年6月,源泉鎮政府向其下達了要求完善手續、開展治理提升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其在7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務。截止到2017年8月12日現場檢查時,其處于停產狀態,現場存有生產空心磚的設施、原料、產品等。關于料堆未進行覆蓋問題,該露天料堆為尾料沙堆,沙堆上長有雜草,未覆蓋;現場地面都未硬化,只使用石子和沙土鋪地,路面有積塵。關于非法取河沙問題,現場檢查時發現有清洗土沙用的沙網等設備,附近河道未發現有采河沙的痕跡。
經調查,因其無法辦理相關手續,不具備合法生產條件,決定對其進行關停取締,全面徹底清理現場設備、原料和產品。8月13日上午10時,所有設備及產品、原料已清理完畢。同時,對源泉鎮黨委、政府相關責任人員啟動追責問責程序。8月13日下午,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了對相關人員的處理決定。
此外,威海市乳山市天勤食品有限公司無環保手續生產軟骨素,多名相關責任人被處理,其中,誡勉談話7人,擬行政記過1人,擬行政警告2人,擬行政記過并免職1人。臨沂市蘭陵縣蘭陵鎮潘王莊村有多家養殖場(養豬、鴨),臭味刺鼻,排放的廢水污染了地下水,排出的糞便堵塞路面排水溝,誡勉談話3人,黨內警告1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
記者 張玉巖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