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山東出臺辦法評估大氣污染:PM2.5和優良天數成硬杠杠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決定就各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
按照《評估辦法》,評估指標包括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其中,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以各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和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作為評估指標;將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作為參考指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包括工業污染綜合治理等7項指標。
評估采用評分法,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滿分均按100分計,結果為二者的加權平均值,權重分別為60%和40%。
評估結果報經省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開,提交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地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綜合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市,省政府或由省政府委托省環保廳會同相關部門約談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暫停該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民生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必要時由省政府約談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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