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中央財政日前下達我省2017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4.17億元,用于支持我省41所公辦本科高校深化改革和內涵式發展。
省財政廳、教育廳根據《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采取“因素法”對專項資金進行了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各學校在校生規模及層次情況、駐濟高校養老保險改革增加負擔情況、非“雙一流”高校補助、高校發展質量與水平、上半年預算執行進度、學科水平和科研成果等;對財務管理水平較好、管理經驗突出,并在2017年高校財務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的山東理工大學、山東科技大學、山東交通學院、聊城大學、山東工商學院、濱州學院,每所學校獎勵100萬元。
據悉,專項資金實施項目管理,要求各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輕重緩急程度,來確定項目。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內涵建設,以鞏固本科教學基礎地位、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機制改革、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等方面為主,防止“撒胡椒面”、搞平衡。新銳大眾 記者 王原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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