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8月9日消息 2016年11月-12月,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市民舉報線索,查處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銷售假藥一事,并依法對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了現場檢查。
經調查核實,在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中藥庫,發現中藥飲片土元(批號150801)、柴胡(批號150803)、天花粉(批號160401)鐵樹葉(批號150701)、重樓(批號150901)5種中藥飲片,標注生產企業均為安徽某中藥飲公司,其標簽為手寫。執法人員對上述中藥飲片進行了抽樣,并對上述藥品進行了扣押,對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財務憑證進行了提取。經對上述5種中藥飲片進行調查核實,安徽亳州浙皖中藥飲片股份有限公司與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有業務往來,但上述批次5種中藥飲片不是該公司生產和銷售的產品,應當依法認定為按假藥論處;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購進使用假藥合計違法所得和貨值金額分別為2572.92元和2265.9元。
另外,經調查核實,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從無《藥品經營許可證》單位購進并使用多種中藥飲片,貨值金額84151元,違法所得84151元。
本案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給予處罰。”1.沒收違法購進使用的假藥柴胡0.7Kg,天花粉0.7Kg,鐵樹葉1.4Kg,重樓0.7Kg,土元1.57Kg;2.沒收違法所得2265.9元和84151元;3.并處貨值金額3倍罰款:7718.76元和252453元;合計罰沒款346588.66元;并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2017年1月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已繳納罰沒款,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另外,本案給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提供藥品的個人涉嫌犯罪,已依法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本案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是民營社區衛生服務站,為民營醫療機構,其藥品的采購是自行采購,一些不法藥販子就是利用了民營醫療機構采購藥品自主性強,隨意性大,把關不嚴,貪圖便宜而實施違法行為。同時,因為為本案市北區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提供藥品的人員以前是醫藥公司的業務員,對藥品經營業務比較熟悉,往往假借正規醫藥經營公司的名義、資質,甚至有些藥品經營人員私自偽造藥品經營企業的證件、資質、公章等,自己加工中藥飲片來銷售,賺取高額利益。
記者 王震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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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涉及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但是,購進沒有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材除外。”
第四十八條禁止生產(包括配制,下同)、銷售假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第七十三條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并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九條藥品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或者醫療機構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從無《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購進藥品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并處違法購進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
[編輯: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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