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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酒駕酒司機接受檢查
8月7日,公安交警部門曝光了2017年第19批32名酒司機,此次曝光的32名“酒司機”是交警市南大隊近期查獲的,這些酒司機中有就差一個路口到家的,但酒駕被查,有帶著“舊賬”二次酒駕被重罰的,甚至還有連續三次酒駕被查的……
開了沒一個路口,司機酒駕被查
8月3日晚10點左右,交警市南大隊文登路中隊交警,在萊蕪二路與齊東路路口設點查車,一輛車號為魯BD11××號的轎車,沿著萊蕪二路西向東行駛至距離查車點50米處突然放慢車速,搖下車窗時民警聞到車內飄有濃烈的酒精氣。經檢測,駕駛員李某體內血液中乙醇含量為5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當執勤民警向其詢問行駛證及駕駛證時,駕駛員李某一直躲避著交警的眼神,提供不出,卻說自己有駕駛證,一旁的女士吞吞吐吐。兩人的奇怪舉動引起了交警的懷疑,為了查明李某是否持有駕駛證和魯BD11××號車的行駛證,文登路中隊交警立即將人帶回中隊接受處理。
駕駛員李某到中隊后極不配合交警的工作,在中隊廁所待了半小時之久。十幾分鐘后,李某的駕駛證被其朋友送到中隊。據李某自己說,自己當晚帶著媳婦和朋友在外面喝酒,本來一開始是朋友開車的,后來還有一個路口就到家了,就讓朋友走了自己開車載著媳婦回家,但沒有想到自己剛開了沒幾步就遇到交警查車。李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受到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接連三次酒駕被查
7月31日晚,交警高新區大隊三中隊在河套高速北口設崗查車。23時15分許,王某駕駛一輛面包車行至河套北出口時,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例行檢查。搖下車窗后,一股酒氣撲鼻而來,民警立即對王某進行酒精測試,經檢測,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0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當民警要求王某出示相關證件時,王某稱自己的駕駛證沒有帶,隨后民警將其帶回三中隊進行身份核查。
經查民警發現,王某的駕駛證處于注銷狀態,屬于無證駕駛。不僅如此,王某在2016年就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德州交警處罰兩次,且距離上次酒駕被查僅半年時間王某又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如此不知悔改,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無證醉駕將面臨刑事拘留并處罰金的處罰。
帶著“舊賬”二次酒駕被重罰
8月2日17時許,青島同三高速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疏港高速公路靈珠山東收費站設點查車時,攔獲了一名涉嫌飲酒駕車的司機。該駕車男子在接受吹氣檢測時,其體內酒精含量達到78mg/100ml,差一點達到醉酒標準值。執勤民警在與其交談問話時,該男子一直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信息,也不肯拿出駕駛證。在磨蹭了約一個小時的時間后,該男子才從車內座椅底下翻出證件交于民警手中。
在上網核對信息時,民警發現該男子李某某并不是第一次酒駕,而上一次酒駕距離這一次酒駕,僅相隔30天。經詢問,7月初,駕駛員李某某在被黃島區駕車時被執勤民警攔獲,吹氣檢測酒精含量為37mg/100ml。交警將其駕駛證暫扣,告知需要到交警大隊接受進一步處理。沒想到 ,一個月后,李某某再次在高速公路上被執勤民警查獲酒駕行為。
由于駕駛員李某某帶著“舊賬”再次飲酒駕車,執勤民警當場對李某某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讓其到大隊違法室接受違法處理。依照道路交通法規定,駕駛員李某某因再次酒后駕車將面臨罰款1000元、駕駛證件予以吊銷,同時還將面臨10日內的拘留處罰。
小酌后去干活半路被查
8月4日下午1時許,膠州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黃張路巡邏時查獲一起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執勤民警在黃張路巡邏時發現一輛摩托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立即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證件進行檢查,駕駛員劉某的回答吱吱嗚嗚完全聽不清楚,民警讓劉某把頭盔的面罩翻上去重新說一便剛才的回答,劉某遲遲不肯把面罩翻上去。
劉某的不配合民警懷疑劉某有酒駕的嫌疑,便讓劉某進行呼氣酒精檢測,劉某不配合呼氣酒精檢測,岔開話題稱自己的駕駛證忘記帶了,民警讓其說出個人信息以便查詢,劉某拒絕向民警說出自己的個人信息,劉某把面罩翻上去說話的時候民警聞到刺鼻的酒氣,“沒帶駕駛證還不配合呼氣酒精檢測,大爺您還是跟我們走一趟吧。”劉某聽完民警說的話害怕了,渾身哆嗦說:“警察同志,我接受檢查別把我關起來。”
后經檢測,該駕駛員劉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7.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將劉某帶回中隊查詢,該駕駛員劉某并沒有取得摩托車駕駛證,該駕駛員的行為屬于無證酒后駕駛無牌摩托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員劉某將面臨罰款1400元的處罰。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相關新聞 覺得自己喝得不多,但醉駕被刑拘
8月7日上午9時,李滄交警對三名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嫌疑人,依法集中辦理刑拘手續,并將他們送至看守所羈押。記者了解到 ,2017年以來,李滄交警已辦理68起醉駕刑事案件拘留強制措施,每個月都會有近十名醉駕司機被移送至看守所。醉酒司機面臨的將是被處以1至6個月不等的拘役,并處于3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罰金,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
8月7日上午9時許,在現場,記者看到有三名男性表情沉重地站在一旁。記者得知,這三名司機皆因醉駕被拘,醉駕的原因不盡相同。當工作人員詢問這三名司機是否對處理結果認可時,他們都表示認可,并在拘留證上簽了字。最后,這三名司機被依法銬上手銬送往看守所。
記者了解到 ,其中于某某,7月9日下班后駕車到唐山路板橋坊市場附近跟朋友聚餐,期間喝了三瓶啤酒,21時10分聚餐結束準備離開,朋友和妻子兩人選擇步行回家,雖然朋友勸于某某晚上步行回家,第二天再過來開車,于某某只是隨便答應著,心里卻想著自己酒喝得不多,離家不遠,便貿然開車回家,途中被執勤民警攔下檢查,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26mg/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而另一位劉某,考取C1駕駛證不足兩年,7月19日下班后到君峰路家附近和同事一起聚餐燒烤,期間喝了三瓶啤酒,21時30分吃完飯準備離開,朋友打車走了,劉某也想到了酒后找代駕服務,但轉念一想,自己喝得不多,而且車就停在家附近,最后選擇自己大膽開車回家,開出去沒有多遠就被設崗夜查的執勤民警給攔下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01mg/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欒心龍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