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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8月3日消息 2017年8月3日,省民政廳向青島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表明慈善組織屬性的法人登記證書,青島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獲得省管慈善組織認定。
認定證書
2016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施行,對慈善組織、慈善募捐、慈善服務、信息公開,以及監督管理都作出明確具體規定。民政部隨后又發布《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關于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的規定》,為慈善組織的登記認定和公開募捐資格證書申請工作提供依據。《慈善法》公布前已經設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符合《慈善法》規定的條件均可按規定程序辦理慈善組織認定。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由民政部門換發登記證書,標明慈善組織屬性。2017年3月22日,青島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第二屆理事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申請認定慈善組織議項。
日前,經基金會申請,省民政廳審核通過,青島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獲得省管慈善組織認定,是全省唯一獲得評估等級、認定為慈善組織的見義勇為基金會。基金會成立以來,共表彰獎勵見義勇為人員161人、16個群體78人,受到國家級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8人,省級49人,頒發獎金160.8萬元;共救助撫恤生活困難見義勇為人員214人,發放見義勇為救助撫恤基金249.8萬元。
下一步,基金會將按照規定程序申請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按照慈善法和基金會章程規定做好全市見義勇為工作。
通訊員 張知曉 文 劉子琳
[編輯: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