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毛建國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游局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此前,交通運輸部曾于5月22日公布該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因為共享單車本身的眼球效應,《指導意見》的出臺引起了很大關注。出臺《指導意見》,給共享單車套上籠頭,不僅重要而且必要。共享單車呈現出創新的力量,解決了出行的“最后一公里”,給公眾生活帶來了方便,也不應該忽視一些“發展中的問題”。比如亂停亂放,儼然已成為公害。在創新發展的當下,一個市場主體,“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別看現在共享單車風頭正勁,如果不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也很有可能“掉鏈子”。
一個新生事物的出現,如果總體上有利于社會,那么在開始階段,總會得到公眾的寬容和認可。但是,問題就是問題,始終不解決,始終會存在。伴隨新生事物的發展壯大,問題也會像“滾雪球”一樣,呈現出加劇態勢。從心理學上講,公眾會存在“審美疲勞”,對問題的認識會從“瑕不掩瑜”走向“深以為痛”。
新生事物需要審慎包容,但包容不是縱容,明明存在問題,卻置之不理,并非可取態度。現在,公眾希望共享單車考慮更多問題,承擔更多責任,走向規范發展。《指導意見》的出臺,順應了這樣的民意期待,并不違背“包容審慎”的精神。對于逐漸做大的共享單車來說,這才是發展的康莊大道。
共享單車不僅在國內開花,而且走向了國外。國內碰到的一些問題,在國外也可能同樣出現。共享單車要想真正實現國際化發展,需要輸出的不僅是產品,還要有模式。出臺《指導意見》,提出規范發展要求,其實也是趟路子,在管理模式上提供“中國樣本”,這是對共享單車的最大支持。共享單車不可能永遠“裸奔”下去。從這一意義上說,共享單車新規是約束也是機遇,就看共享單車如何理解,能不能換個姿勢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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