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省人社廳印發《關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參加職工基本醫保的個人跨統籌地區調動,醫保關系如何轉移接續等問題進行了明確。
通知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按規定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跨統籌地區調動,或者其所在單位跨統籌地區整建制轉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時,對其達到退休年齡時的繳費年限達到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但未達到轉入地統籌地區規定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再要求其補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在省本級辦理退休、且退休時未參加省級直管單位或其他市、縣(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照當地規定補繳醫療保險費,享受當地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或者參加當地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張春曉 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