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的政策精神,按照省物價局的要求,青島市物價局決定自2017年8月1日起,下調市內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和全市車用天然氣價格。
自2017年8月1日起,市內三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3.65元調整為3.13元,自2017年8月1日零時起,全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4.17元調整為4.15元。
上述銷售價格為最高限價,天然氣經營企業可在最高限價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銷售價格。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后,相關行業用氣成本大幅下降,按市內三區2016年非居民銷氣量測算,工商業用戶將減少支出約為4320萬元。
青島市物價局同時要求各有關天然氣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天然氣價格政策,按照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并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全市兩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和車用天然氣價格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半島全媒體記者)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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