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大學生租房,沒想到發布出租消息的是“二房東”,結果被騙2000塊錢。
11日,臨沂大學大二學生小張向本報反映,自己和同學打算暑假期間在外打工,就想在學校附近租一間房子。“前段時間我們去找房子,剛好看到學校附近的角沂小區內有人在墻上貼了廣告招租。”小張告訴記者,后來她和“房東”李某聯系,并看了房子,覺得不錯就準備租下了。
7月2日,小張和同學找到“房東”,辦理租房手續。“我們和他談的,只租兩個月,每月700塊錢,加上押金一共給了他2000元。”小張告訴記者,當時她也曾提出要簽訂合同,但是對方稱小張只租兩個月,“簽合同太麻煩了,沒有必要。”小張也沒再強制要求。
小張和同學在新房子住下還沒有幾天,5日又有一名女房東上門討要房租。“那人說房子是她的,之前的李某是以前的租客,這幾天房子到期,又不接電話,她才上門來討要房租的。”小張告訴記者,為了證明自己所言不虛,那人還拿出房子的相關手續拿給小張看。
事情至此,小張發現自己被騙了,可那名自稱“房東”的李某電話關機,一直聯系不上,最后,小張和同學只好搬出房子,并向警方報案。民警提醒租房人,租房時要詳細核查房主的個人及房產信息,并簽訂租賃協議。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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