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2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財政廳印發《山東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預防和治理“吃空餉”問題實施辦法》,要求省直各部門、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辦法明確了屬于“吃空餉”的8種情形, 省直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吃空餉”:
(一)在省直單位掛名并未實際到崗上班,但從省直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二)因請假、因公外出、離崗創業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或曠工等原因,按規定單位應當與其終止人事關系,但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三)已與省直單位終止人事關系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仍按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四)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仍由他人繼續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五)受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刑事處罰等,按規定應當停發或降低工資待遇,但仍未停發或按原標準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六)省直單位隱瞞事實、虛報人員編制或實有人數套取財政資金的;
(七)病假期間沒有按照規定執行相應待遇,以及提供虛假、偽造醫療機構證明材料領取病假待遇的;
(八)其他違紀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辦法強調,省直單位應當嚴格人員日常管理,堅持問題導向,排查管理薄弱環節,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嚴明紀律和規矩,堵塞監管漏洞。
嚴把進人關。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干部交流、人才引進等管理規定選拔、使用人員,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工作程序辦理用編及進人手續,嚴格執行公務員登記制度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名統計制度,嚴格落實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
嚴格考勤管理。完善病假事假等請銷假制度,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須明確請假期限,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備案。其中,請病假時間半年及以上的,一般應當出具三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材料。對無故曠工、逾期不歸等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依法依規處理。
健全考核辦法。逐步完善日常考核制度,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情況與人員晉升、崗位和工資調整等緊密掛鉤。
加強信息維護。利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建立的人事人才系統等信息化手段,及時采集、更新在崗人員信息和工資發放信息,確保數據真實、完整。與工資發放相關指標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工資業務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匯總并查驗核實,統一向省直單位工資發放審核機構報送。
強化監督手段。建立公示制度,在單位內部定期對機構編制、人員在崗、工資發放、人員交流等情況進行公示,對經批準兼職和因各種原因不在崗人員要列明事由和期限。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強化內部監督,暢通群眾舉報通道,對舉報線索須及時核查處理,并向實名舉報人反饋結果。
狠抓宣傳教育。在單位內網、內刊等開辟專欄,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防治“吃空餉”問題重要意義,對社會普遍關注、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進行內部通報或公開曝光,幫助干部職工提高辨別能力和監督水平,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
辦法強調,在集中治理活動中隱瞞事實,不糾正、不處理、不上報存在的“吃空餉”問題以及集中治理活動結束后發生新的“吃空餉”問題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作出組織處理或者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 張春曉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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