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7月13日消息 膠州市膠北街道樓子底村村民李先生,2014年通過鄰村的朋友袁某介紹,購買了位于膠北街道如意家園小區的網點房,支付了43萬余元,并且手中也有發票,2年時間過去了卻怎么也拿不到房,而且還不退購房款。7月13上午,記者聯系上開發商陳先生,因購房者首付款不足,銀行貸款也沒有批下來,而且這張發票款也沒有到位,下一步將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
付女士向記者展示相關購房手續 “我交了40多萬元的購房款,現在不僅房子不給我,而且購房款也不給我退。”7月12日上午,膠州膠北街道樓子底村村民付女士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她在2015年和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協議,當時也支付了40多萬元購房款,2年時間過去了,直到現在房子也沒有拿到,她找多個部門進行反映,這事也一直都沒有得到解決。
隨后,記者來到付女士家中,她拿出來一張購房發票,因這張發票上字跡看不清楚,她當時對發票進行了復印,在這個復印件上顯示,她在膠州膠北如意家園小區28號樓購買了一套面積140余平方米的商業網點房,單價4323元,總房款632354元,實際首付款支付了332354元。付女士說,交了30多萬元預付款后,還剩下30萬元房款。
開發商開具的購房發票 付女士說,2014年,她通過鄰村的袁某介紹,相中了如意家園這套商業網點房,當時袁某說她和開發商認識,而且還稱可以對相關款項進行墊付。2015年1月,袁某從開發商那里拿來一張342354元的購房發票,隨后她在4個月的時間內陸續支付了袁某發票上的購房款,但是到了8月份時,她接到開發商的電話,說她丈夫因誠信問題,銀行無法放出剩下的30萬元貸款,讓她在交10萬元,然后對網簽合同進行撤銷,換成她的房主。當時她就聽信了開發商的話,交了10萬元后,網簽合同撤銷了,但是又不給辦了,原因是開發商說讓再交上發票上顯示的332354元才能給辦理。
當時付女士就懵了,明明錢已經給了介紹人袁某,而且購房款發票也拿到手了,怎么又出現了這樣的事?付女士當時就去找袁某,這時袁某和她說,錢她都已經給開發商了,而且也都開具了發票,如果不給開發商錢,開發商怎么能給你開發票呢。但是開發商一直聲稱沒有收到購房款,雙方進入了僵持狀態,付女士找到多個部門進行投訴,始終也沒有得到解決。
付女士交10萬元撤銷網簽收據 付女士說,今年正月,當時介紹她買房的袁某因病去世了。這下房子無望了。開發商一直稱只收到了10萬元購房款,其他的30多萬元沒有收到,當時開發票時是袁某打了借條。袁女士說,她實際上陸續把錢給了袁某,而且也拿到了發票,但是袁某和開發商之間的債務糾紛不應該轉嫁到她身上。
7月13日上午,記者與如意家園的開發商青島嵩海置業負責人陳先生取得聯系,他也一肚子苦水。陳先生說,付女士手中這張332354元的購房發票是真實的,確實是他們開具出來的,當時因為付女士丈夫誠信問題,無法貸款30萬,也已經告知了購房者,讓其再交10萬元換個有誠信的人撤銷網簽情況也都屬實。但是問題就出在了這張332354元的購房發票上,這張發票實際上他們沒有收到款項,而是通過打欠條借款的方式得來的。針對付女士質疑的是袁某給開發商打的欠條與她無關一事,開發商陳先生稱,他們有相關證據證明和付女士有關,具體細節暫時不方便向記者透露。
房屋維修基金收據 開發商陳先生告訴記者,前段時間他還找購房者付女士協商,提出了解決方案,給付女士免掉4萬元,讓付女士支付20萬元,剩下的10萬元算是借開發商的可以以后再還,這樣開發商就可以給她辦理剩余的20萬元貸款手續。如果要是不支付購房款,也可以退回她交的10萬元,但是對方不能接受。陳先生還說,他們已經聯系好律師,正在整理相關材料,下周就能把相關材料遞交法院,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他們也會尊重法院判決,到那時真相就能大白了。本網也將對此事進展情況繼續關注。
文/圖 半島網 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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