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7月4日,一名男青年被扭送到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原來,家住黃島區王臺鎮的解某駕車撞了一名騎二輪摩托車的男子,將其拖到路邊后駕車逃逸,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民警根據線索排查后鎖定肇事逃逸車輛,而肇事司機得知警方找到了他后仍不思悔改,家人奉勸不成,強行將其扭送到交警部門自首。目前,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黃島警方刑事拘留。
深夜摩托車駕駛員被撞身亡 7月2日晚上10點22分,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接到群眾報警,在黃島區王黃路與田家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二輪摩托車倒在路邊,騎摩托車的男子受傷。民警接到報警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受傷的男子已被120急救車送到醫院,民警勘查現場一輛紫紅色的二輪摩托車倒在路南側,現場沒有遺留撞擊碎片,二輪摩托車駕駛員搶救無效于凌晨死亡。
民警迅速展開調查,調取路口監控視頻,還原了事故發生的過程。視頻顯示一輛深色越野車自西向東行駛,而二輪摩托車自北向南行駛向東拐彎后,越野車將摩托車刮倒,導致摩托車駕駛員倒地,越野車在往前沖了一段距離之后停下車,從車上下來一名男子進行查看,隨后將騎摩托車的男子和二輪摩托車先后拖到了路邊,之后男子轉身上車逃離了現場。
肇事司機被家人“扭送”到交警隊 事發三天后,辦案民警通過走訪詢問,有目擊者提供線索稱,肇事逃逸的車輛是一輛深灰色的野馬牌越野車,號牌尾數為“10”,“魯B”牌照,其他的沒看清楚。隨后,民警通過調取附近的卡口監控對過往車輛進行排查,最后鎖定肇事嫌疑車輛為車牌號為“魯B***10”的野馬牌越野車,肇事逃逸嫌疑人為車主解某。
通過查詢,車主解某為黃島區王臺鎮人,31歲,在王臺鎮一家工廠上班,7月4日上午,當民警聯系到他時,解某當即承認了自己7月2日晚上在王黃路的確發生了交通事故,但稱現在自己不在膠南,在外面辦事,等到下午再到交警部門進行處理。可就在中午時分,解某的手機處于無法接通狀態,就在民警以為解某要逃跑時,他的家人強行將其帶至事故處理科投案自首。
肇事司機“太害怕了”選擇逃逸 據解某講,7月2日晚上10點多,他在王臺鎮和朋友吃完飯后,獨自一人開著車回家,駕駛自己的越野車沿著王黃路從西往東走。走到事發地點時,一輛二輪摩托車從北面駛來,當時他自己車速挺快的,道路光線也比較差,沒看清摩托車從哪出現的,就聽見自己左邊和摩托車撞上了,然后對方倒地,他趕緊踩剎車停下,之后就立即下車上前查看:“當時感覺那個人已經不行了,口張著,看著傷得挺厲害。就把受傷的男子和摩托車都挪到了路南邊,我又叫了他幾聲,卻沒有反應,后腦出血了,當時嚇懵了”。
當問及解某當時為什么要逃跑時,解某稱,當時尋思上車找手機打電話報警,一摸手機沒在身上,就到車上去找電話,結果一拿手機看到一手血,心里想著摩托車駕駛員看起來傷的很嚴重,頓時感覺特別害怕,就沒敢報警,開著車回家了,回家路上看到了120急救中心的車,估計是有人報了警。
回家之后偷偷清理撞擊痕跡 “我回家以后趕快洗了洗手上的血,家里人都睡覺了,我誰也沒敢說,自己一宿都沒睡著,光尋思撞人的事,越想越害怕。”第二天,解某怕人發現異樣,就找了一點稀料,把左邊車門上的刮痕擦洗了一下。之后,解某又騎著摩托車到現場去看,聽周圍的人說被撞的人死了,他更是心神不寧,就把撞人的事情告訴了父親和妻子。
“我爸叫我投案自首,我還是害怕,就沒投案,等交警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我想來投案來著,但是覺得人都死了,肯定不能輕饒了我,我就把手機卡給扔了,打算躲藏一段時間,結果被我爸發現了,就把我給擒來了。”解某告訴記者。7月5日,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黃島警方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民警稱,刑法禁止交通肇事后逃逸,主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護被害人的利益,維護交通管理秩序。交通運輸關系著公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交通事故一旦發生,被害人生命安全將處于危險狀態,任何延誤都可能導致被害人生命危險的加劇,甚至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早一分鐘搶救,被害人就多一分被挽救的希望,損失就有可能減少一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明確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我國刑法也將交通肇事以后置被害人生死于不顧的逃逸行為作為加重處罰的條件。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