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2017年5月份,本市12358價格監管平臺共受理價格政策咨詢、價格投訴和舉報1062件,同比下降15.11%,環比上升20.27%。其中,價格咨詢488件,占45.95%,同比下降37.19%,環比上升10.66%;價格投訴和舉報574件,占54.05%,同比上升21.10%,環比上升29.86%。本月從受理量來看,反映較為集中的為停車收費、物業服務收費、駕駛員培訓收費與退費等問題。
本月受理停車收費投訴373件,占本月受理量的35.12%,與上月相比上升13.71%。主要問題表現為部分消費者對實施政府定價管理和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停車場的相關政策區別不甚清楚。
比如,關于限時免費停車問題,對實行政府定價具有計時設施的停車場,對進入停放的車輛,停放時間不超過15分鐘的,有免收停放服務費的規定,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停車場,其是否有免費時段,由經營單位自主制定,按規定明碼標價;再如,有在繁華區域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停車場,收費標準高于實行政府定價的占路收費停車泊位,消費者停放前又未仔細查看標價牌而產生爭議等。
本月物業服務收費投訴受理107件,占本月受理量的10.08%,與上月相比上升28.92%。主要問題表現為少數業主對物業管理涉及的業主、物業企業、建設單位等相關主體的關系不明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概念模糊。
目前本市只對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前期車位租賃費和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普通住宅、業主大會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和各類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業主大會成立前,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形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標準通過競標產生,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建設單位通過協議的形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由建設單位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上述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確定后,建設單位在售房時,應當向購房者公示,由購房者自由選擇。業主大會成立后,其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并在合同中約定。而通過業主反映的情況來看,很多矛盾是由于業主和物業雙方對相關政策法規了解不足甚至誤解造成的。
本月駕校收退費投訴受理63件,占本月受理量的5.93%,與上月相比下降4.55%。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還是學員在退學退費時,駕校辦理退費手續繁瑣、退費時間長。根據現行價格政策,駕駛員培訓收費已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駕校經營者根據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其培訓收費標準應通過培訓機構與學員簽訂合同予以明確。
通過學員反映的情況來看,很多矛盾是由于學員在簽訂協議時對合同約定事項并未仔細研究,尤其是對培訓費及退費相關條款關注不夠,導致出現糾紛時難以維權。學員簽訂書面協議后,對有關收費有異議的,可向市場監管或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或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來解決糾紛。對在價格放開之前已和駕校簽約,現在辦理退學退費時產生爭議的,物價部門仍予受理,將依據有關政策責令駕校經營者積極辦理退費手續。
城市信報記者 丁一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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