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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啟用稅收業務專用章的公告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我局決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啟用稅收業務專用章。稅收業務專用章適用于青島市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接收納稅人涉稅資料、接受納稅人各種涉稅申請時產生的確認資料或采取執法行為時出具相關文書,具體包括稅務登記表、納稅申報表、代開發票資料、簡易處罰文書、稅務機關受理回執、稅務文書領取通知書(單)、開具外出經營活動證明和其他有關稅務事項申請文書。
特此公告!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稅收業務專用章(樣章)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