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施“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暢通農村和困難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促進農村貧困地區發展的重要舉措。今年我省確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1170人,招生院校為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院校。
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我省2017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考生均可報考。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與高職院校其他計劃志愿同期填報,但“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單設投檔單位、單設志愿、單獨劃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生源及考生成績分布情況,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春季高考(分專業類別)和夏季高考錄取控制線,錄取時首先進行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未被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職院校其他計劃錄取。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高專)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關高等職業院校: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職(高專)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14號)要求,2017年,我省繼續實施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計劃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院校。依據實施專項計劃的高職院校的招生規模、辦學條件和辦學特色,確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1170人(具體招生計劃見附件1)。
錄取未完成的“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轉入學校普通高職計劃。
二、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高職院校專項計劃”:
1.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我省2017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二)報名、資格審核及公示。
符合“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報名條件的考生下載并填寫《山東省2017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2),6月20日—22日將《審核表》、戶籍證明材料、建檔立卡家庭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送交考生報名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縣(市、區)教育局完成審核工作后,對審核合格的考生要在縣(市、區)教育局網站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縣(市、區)教育局匯總考生名單于7月5日前報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對縣(市、區)教育局報送的材料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要確定報名和資格審核的承辦部門(單位),按要求做好資格審核、公示和材料上報工作。
各市教育局匯總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號、性別、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市縣),加蓋市教育局公章,于7月10日前將紙質版材料匯總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電子版發送至e37_liucx@sdzs.gov.cn。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系統數據進行校驗,如有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信息不一致,則返回各市教育局核查。核查無誤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參加相關院校的志愿填報及錄取工作。
三、志愿填報及錄取
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以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與高職院校其他計劃志愿同期填報,但“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單設投檔單位、單設志愿、單獨劃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生源及考生成績分布情況,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春季高考(分專業類別)和夏季高考錄取控制線,錄取時首先進行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未被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職院校其他計劃錄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視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下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大力宣傳。實施“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暢通農村和困難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促進農村貧困地區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政策貫徹落實。要加強政策宣傳,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內容、程序規則,切實把此項惠及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宣傳落實到位。
(二)強化管理,嚴格審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等職業院校和高中階段學校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地、本校實際,進一步細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流程,加強考生資格審核和復核工作,確保真正符合條件考生納入實施范圍。對在專項計劃招生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陽光招生,確保公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等職業院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大專項計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名單、錄取分數、錄取結果等信息的公開、公示力度,做好招生信息“十公開”工作,確保專項計劃組織實施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記者 王桂利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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